前一天拍了一天的片儿,第二天在整理的时候,她上线了。他问她想不想看下还没有修过的照片,她说好。
传了几张照片过去之后,不知不觉地,他开始同她讨论起“造型美学”来。作为一个model,她还算是个新手,在之前他指导她摆pose时,她明显还显得有些生硬。他觉得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应该教她一些事情。
在讲了肩部打开如何重要,坐姿中腿部的放置之类的技术环节之后,他最后道:“还有一点,算不得指导意见,仅供你斟酌。”
她听着。
“就是关于走光的问题。”他接着道。拍照时她比较介意裙摆的长短,显得略有些放不开,他当然留意到了。
“我觉得,”他说,“关键是衣服穿得是否有品,而不是暴露的尺度大小。有些衣服很暴露,但很有品,这其实就没什么关系;有些衣服看似不算暴露,但很廉价,这就不行。所以,比方说你前一天穿的这种短裙,品位是不低的,是没关系的。”
这时她略带羞赧地说:“我没钱买很贵的衣服……这裙子其实也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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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4 | 查看次数: 429
打开的主页上传来清幽的旋律,他点了一支烟,仰头靠在宽大的椅背上。加班到深夜已是日常的事了,尽管疲惫,却很少有抱怨,只是,在这样一个时刻里,耳边的旋律令他忽然浮现一阵恍惚之感。
是在什么时候,他依稀听到过这首曲子呢?日复一日的工作、永无尽头的应酬,资金、生意伙伴、客户……所有这些占据着日程表、记事簿甚至随意贴,并且填满了生活的所有狭小的缝隙,哪里都再也塞不下什么“梅子青时雨”那样的闲愁,更遑论“绿树白花”的青涩往事。时间过去太久了,况且,一个男人到了年近四十的岁数,身体早已过了巅峰状态,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要作一次漫无边际的上溯,实在是太过于痛苦。
但这一次,他似乎有意要勉强一下自己,他的双目紧紧盯着前方墙壁的那方空白,好像要看透岁月的这堵厚厚的屏风一样。终于,不知多久过后,空白里隐隐绰绰地呈现出一些零乱的影像。

一个白衣的少年——果然少年穿着白衣——从一幢旧式的教学大楼后门走出来,沿着清冷的水泥道缓缓而行,两旁是枝繁叶密的法国梧桐。那是六月来临的时节,一个寻常的星期三,偌大的校园里空空落落,竟然除了他就看不到另一个身影。
他们全都在大礼堂里聚集,参加一年一度的毕业班告别演出。他本来也该在那里,甚至,他最应当出现在那里,因为这场演出正是这位到了高三而宣布退出学生会的前任主席一手操办的。可是,当周密安排好了一切,演出如预期般有条不紊地进行时,他却没有置身于现场。他很相信他的部下完全能够将这场演出办得很完美,但这却并不是他抽身离去的原因。
他呆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随手翻着案头的书页——那并不是高考的复习教材,而是他主编的最后一期校刊。校刊完全体现出他偏执而略显清高的风格——从头到尾,每一篇文字都是手抄,每一幅插图都是手绘。但他好像也没有心思看下去,只是无心地翻了几页,很快就又合上了,旋即站起身来,走到黑板前拿起粉笔,在上面信手涂抹了几个字,然后又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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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6 | 查看次数: 744
——谨以这篇多年前的旧文,献给那些我们曾经到过,却又到不了的日子。

我坐下来,动笔写一些文字,这倒的确是一件少见的事。虽然这也许在旁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学的时候,我就是“边缘剧社”里的几个活跃分子之一。“边缘剧社”,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这在我所就读的大学里是名气很响的。那时我和大崔、常、阿牧他们几个“文学青年”志同道合走到了一起,搞了这么一个剧社。由于这群人对于艺术的持著的热情和他们每个人非凡的才能,这个剧社搞得有声有色。不过说名气响也不过是就我们所在的那个圈子而言,出了这个圈子知道的人也就不多了。但这个剧社的确很不错,先不去说这个。
大学毕业后我没找到什么正当的工作,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比较疏懒,不高兴去做那些定时定量的事情,我做事有点随心所欲,凭兴趣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不象我的那帮朋友们,他们虽然也生活得自由自在,天马行空一般,但他们对于他们生命中真正在乎的东西向来是认真的,在所在乎的事情上他们对自己都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和把握,若非如此,我们这个自发的团体恐怕就会撑不下去。所以剧社的真正主角是我的朋友们,象我这样一个生性疏懒的人多少有些充数之嫌。我不是出于谦虚才这样讲,而是真的这样认为。虽然有一次大崔对我说:“不要这样想,剧社的事轮到你头上,你不是每次都完成得很好吗?”他的话基本上代表了我那帮朋友对我的看法。在我自己看来,这也确乎是事实,但我知道这中间多少还是有些不一样。我之所以完成得还算好,那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朋友托付给我的事。我很喜欢我的这些朋友,连我这样懈怠的人也知道,象大崔这样的朋友不是随便捡来的,我们各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从一开始就不必然发生任何的联系,然而竟走进了彼此的生命,有着相通的欢笑和泪水,这教我觉得殊为不易。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如果我这一辈子还有所在乎的话,我就在意这个。我完成剧社的那些事情,尽管噜苏,尽管有时流于琐碎,并不总是激动人心,但我还是去好好地完成了,这完全是因为我喜欢我的朋友们,他们心中有着这个时代所少见的动人的理想,尽管遭受挫折或冷遇,他们也从未有过片刻的放弃。我很敬重他们。
但是我不行。我后来就想做一个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是个比较好听的说法,实际上和无业游民差不多是同一回事。凭着在大学时代打下的良好基础,我与校园文化的先锋们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我联络一些出版界的朋友们,做起了出书贩书的生意。这行也并不容易,事实上哪有容易的事,但是出书也的确很不容易。现在外面讲商业效应,对于校园文化也就缺少基本的认同感。我所认识的那些写东西的人多是些学生,他们的文字并不缺乏叫做“内涵”的东西,但是由于没在社会上混过,怎么说呢?多多少少总有些不太搭脉吧?不过说实在的,我喜欢那样的文字,干净、纯粹,常会令我回想起我那会儿的事,心里隐隐地感动着。但是你若是把这种感受说给贩书的人听,那恐怕就是白费唇舌。我也理解这些人的处境,书卖不出去就得自己贴进,亏本的事让谁去干呢?真的做这一行你就得这样思考问题,象我这样的人不过是在混日子,并不是这块料。
所以我虽然从大学时代起到现在都一直在和艺术、文字打交道,但却一直都没自己去写过什么东西,文字实在是件累人的活,我是说如果你要是认真写的话。我有时为了生计也爬过格子,托了熟人的关系也成了铅字,但我知道那是没有多大意思的东西,我甚至都没有保留下来,叫我那些朋友们看到一定会笑话我庸俗无聊的。
我之所以不写东西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往往没有这样的冲动,或者说激情。有些事,当时挺有感觉的,不过事后就淡化了,再也提不起动笔的兴趣。也许这就叫没有长性。大崔曾问过我:“你干吗不定下心来写点东西呢?你不是很有才气的吗?”我听了心里想,不是定不下心来,而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心情。我不知道我的朋友们为什么都认为我有才气,他们还送给我个“才子”的称号,和大崔、常以及阿牧并称“边缘四少”。大崔他们都有着相配的称谓,比如大崔的外号叫“君子”,就是名至实归。大崔是我这辈子最尊敬的人,他虽然是个北方人,身材却不高,人长得也书生气,但是我们都管他叫大崔,这正是因为我们都一样地尊敬他这个人。大崔没说的,人好,有能力,诗歌和剧本写得都是一流的。更重要的是他这个人胸怀宽广,有洞见。他的话不多,但都很有份量。他是我们这个“边缘剧社”名义上也是事实上的领袖。他的能量很大,能感染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不仅仅是那些对艺术或者说文学怀有浪漫憧憬的女孩子们。在女孩子方面常和阿牧都要比大崔受青睐很多。常是个少年老成的家伙,对女孩子很好,这自不必说;阿牧绰号“浪子”,是个来自西部草原的粗犷汉子,笑容磊落而感人,为人又放纵不羁,他受女孩子欢迎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大崔一直是独身一人。我们这群人虽不一定真有什么了不得,但倒都有点自视甚高,个性也很强,但是大崔就有能耐将我们凝聚在他身边,他并没想要去留住谁,他身上的那种吸引力是与生俱来的。这方面我讲不清,说大崔也许就超出了我所能付诸文字的极限,对于大崔对我“有才气”的评价,我实在是惭愧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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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4 | 查看次数: 587
说明:这是多年前写的一个中篇小说,用来怀念我百无禁忌的少年时代,怀念我的初恋女友瑾。前些天刚对人说起过这段往事,并感慨故旧多飘零,不料一天后便重新与他们取得了联系,想来不可谓不惊奇。于是,找出这篇旧作贴在这里。当然,小说是小说,无意对号入座,重要的只是念旧的心境罢了。

常常开玩笑说自己早熟,将来多半早衰,呵呵,其实哪里跟哪里。
我不过就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泡了个MM而已。


    1987年我转学来到这里,那时候我家附近还都是大片的荒地或农田,还有浅浅的河流,虽说位置偏离市区有一段距离,但是如今看到满眼那么多的高楼和商厦,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当初竟然可以捉到萤火虫。
    在学校我坐在最后一排,我的邻桌坐着传说中当地赫赫有名的大哥级人物江。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过年我曾经不当心将一个鞭炮扔到他头上,当时他的身边已经是喽啰成群了,喽啰们气势汹汹围上来兴师问罪,而江却只是笑着撸撸我的脑袋,看来他当时心情实在不错,我也算是逃过一劫。那年身高已经鹤立鸡群的江在就读小学五年级,可是多年以后当我转到他所在的这个小学念五年级时,他居然还在念小学五年级,看来学校真够喜欢他的。两人一见面都吃了一惊,江指着我说:你不是把鞭炮扔到我头上的小朋友么?我说是啊是啊,难得你还记得。他哈哈大笑,当下就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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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7 | 查看次数: 957
2006年的夏日。最后的校园。
你收拾好行李,打包托运。该请客的请客,该散的散。于是,最后剩下的事情,就是一圈一圈地绕着校园走。

我记得那天下着雨,我说不太清楚,因为这样的时刻记忆总是会重新塑造那些过去,比如让原本晴朗的天空开始飘起雨丝。因此那天下着雨,或者并没有下,我并不很清楚。我只是记得你在默默行走中忽然就说起了一些往事,你说你上中学的时候,常常半夜里爬墙出来,跟一帮男生一起溜出校园到外面打桌球,一打就是一个通宵。抽很多的烟,聊天,更多的时候沉默。

于是我就问: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打一局呢?
你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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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2 | 查看次数: 1024
——路过巷口的时候,给我捎带一份今天的早报。
——我知道。

这样的对白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清晨,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虽然几乎每次都是我先于你醒来,但最后先起床的总还是你。
你坐起身,修长温润的双臂举过头顶,在半空中纠结着,直到肌肤上每道细致的纹理全都到达紧张的极致。
这是你伸懒腰的标准样式。并且,在那样的时刻,你通常都是赤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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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0 | 查看次数: 1047
达夫坐在桌子边,西服革履。手中点着一支烟。
桌上堆满了鲜花,还有些其他的物件,感觉上都是闪闪发亮的。
他在等待莱可化妆完毕,即便在平时他也总是喜欢看着莱可换装、试衣,然后发表一些观感,或者帮她整理整理没有抚平的衣服纹理。每当那个时候他就很满足,更何况今天,是他和莱可的婚礼。

化妆间外的休息室里人来人往,各行其是。
一场盛典总是忙乱的,总有很多这样那样的小事故,叫人心烦。不过达夫很安静,也没有什么人来打搅他。
他就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前,在他出场成为主角之前,他就静静坐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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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命 | 固定链接 | 评论: 0 | 查看次数: 1035

[短篇]偶遇

和Marry一起坐在茶坊里的时候,正好被Shelly撞见了。后者识趣地笑笑,没有上前打招呼。
几天后遇到,知道还是免不了要交代一下经过。

其实Shelly是不需要那样的交代的,如果不是她一直暗暗地喜欢着我的话。
她原是那样洒脱的一个女人。在单身公寓里,养着一条狗。痛经的时候在床上翻滚,那样的时候她也不会打电话给我。
因为我名草有主。按照她的话来说就是,“情深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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